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學金資訊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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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人員:李 志真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教育部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3年8月14日臺獎字第1137300132號書函辦理,詳附件。
二、申請資格:
(一)112學年度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80分以上。
(二)112學年度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80分以上。
(三)112學年度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70分以上。
(四)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三名,且112學年度德行、學業、體育成績均在60分以上者,得提出申請。
三、本校名額:指定學校之「楊素娟系友紀念獎學金」指定本校日本語文學系1名;未指定學校分配名額之獎學金,本校應初審遴選最優3名學生。
四、本校送件申請時間:113年9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止。
五、本組收件時間:113年9月2日至113年9月20日。除9/12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六、相關說明文件請至財團法人教育部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公告資訊網(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download.php)下載,請貴系協助公告,本組亦已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
七、欲申請同學請於收件時間內,備妥相關文件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八、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分機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