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本校「淡江大學遺失物管理要點」辦理(如附件1)。
二、重申拾獲校園遺失物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受理,以完備登記、通知、公告等管理作業。
三、旨揭作業流程如附圖(附件2)。
四、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梁家誠校安,分機3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