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3年2月27日臺教學(四)字第1130020857號函辦理。
二、欲由本校推薦者,請於113年4月19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送本處職能福利組彙辦。
三、本項業務與SDG8連結: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
四、業務承辦人:職能福利組馮心萍,分機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