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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淡江大學曙光之星學業成績進步獎勵方案

  •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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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登人員:鍾慈茵

一、 獎勵對象:

本校博愛助學獎補助實施要點之獎補助對象,且於前一學期確實出席校內各單 位於活動報名系統提供有助於提升學業成績之活動(例如講座、研討會、研習、 工作坊),或參與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辦理的課業輔導(包含教師申請 之團體課業輔導)、學習社群等 1 次(含)以上,以致學業成績進步者。

二、 入選資格 :

(一) 本校修讀學士學位二、三、四年級之在學學生,且前二學期就讀本校者。

(二) 比較前二學期學業成績,前學期學業成績較前前學期學業成績進步幅度>1,以 教務處正式成績為憑。

(三) 出國留學學生(或校際交換生)若因國外成績無法計算學期成績進步幅度者,不 適用本方案。

(四) 前二學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扣除零學分或無分數的科目(例如抵免學分、大 學學習課程、服務學習課程、社團實作、軍訓、護理、體育等),至少須修滿 15 學分。

(五) 凡所修學分未達規定,或因修教育學程、輔系、雙主修等其他原因而延畢之學 生,不適用本方案。

(六) 因故在應領獎之學期休學或退學者,獲獎資格即行取消。

三、 繳交資料:

欲申請者請於11月14日前提出申請繳交下列資料提出申請

(一) 申請表 依申請資格通知信函規定期限內提交申請表單。

(二) 參與校內輔導機制佐證資料 (掃描檔案或系統頁面截圖,繳交至申請資格通 知信函指定處)

1. 檢附前一學期參與校內活動之活動報名系統報到紀錄,或校內各單位具名頒發 的研習證明、輔導證明等。

2. 所提供之佐證資料,經查核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不實等情事者,即 行取消敘獎資格。

(三) 心得分享短文 (系統,繳交至申請資格通知信函指定網頁) 透過學生學習歷程系統(http://eportfolio.tku.edu.tw)繳交學習歷程短文一篇並設 定公開分享,短文內容須說明參與前述輔導活動如何改善學業成績。

四、 獎助方式:

(一) 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 1 萬 6,000 元至 3 萬 6,000 元不等。

(二) 每學期獎助至少 60 名,獎勵名額依當學期符合敘獎資格學生人數及當年度預 算多寡調整。

(三) 博愛助學獎補助實施要點之獎補助對象學業成績進步人數未達獎勵名額,則缺 額不補。

業務聯絡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邱秋雲研究助理(分機2160)

相關附件 淡江大學曙光之星學業成績進步獎勵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