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113年度學海飛颺獎學金申請辦法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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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人員:李 惠瑜
請本系有意申請大三出國且有意申請學海飛颺獎學金的同學,務必詳讀附件各項相關規定,並於期限內準時繳交各項資料,若有問題可與Heidi助教聯繫。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3月5日(星期二)下午17點,逾時不候。
二、資料繳交地點:德文系FL507辦公室,務必親自交給助教點收。
三、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 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並經本校辦理學生短期出國(不得少於一學期,出國地區不包括大陸、港澳)之系所推薦,擬於113學年度出國修讀學分者(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 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或系成績百分比前30%。
- 業已參加留學國語言之外語檢定考試者。
四、審查程序:
1. 初審:由各系所自行推薦。各系所出國人數35名以下最多推薦5名,35名以上最多推薦10名。
2. 複審:教育部核定結果公布後,國際處再行召開補助金額分配會議
五、申請資料:
1. 申請表(請繳交紙本及Word檔電子檔)。電子檔檔名為:學生姓名(系所名),例如:王小華(德文系),電子檔請寄到ger@mail.tku.edu.tw,信件主旨請標示:德文系學海飛颺獎學金申請表 - 學生姓名
2. 中文歷年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3. 中文及外文自傳(外文指研修國使用語言)。
4. 中文及外文研修計畫書(合計1,000~1,500字,內容須包括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
5. 語言能力證明影本(英語:TOEFL iBT 70或IELTS 5.5/法語:A2/德語:A2/西語:A2/日語:N2/俄語:A2)。
6.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如研究成果、個人優良表現及獲獎紀錄等,無則免附。
**注意事項**
以上申請資料除申請表要另外繳交電子檔外,其餘資料皆繳交紙本。請同學將紙本資料依序排列好,裝入透明L夾,資料不需裝訂。
* 其他詳細規定請參閱附檔
相關附件
附件1_113年度學海飛颺獎學金申請表.doc
附件2_淡江大學學生申請「教育部113年度學海飛颺計畫」作業辦法.doc
附件4_113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pdf
附件5_112年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 (1).pdf
附件6_教育部函961025_就學貸款44萬_ (1).pdf
附件7_教育部函970204_就學貸款_ (1).pdf
附件8_學海飛颺及惜珠申請表填寫常見問題.docx
附件1_113年度學海惜珠獎學金申請表.doc
附件2_淡江大學學生申請「教育部113年度學海惜珠計畫」作業辦法 (2).doc